遠通電收ETC官司二審仍勝訴 判免付4億多懲罰性違約金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6/11 19:11 分享: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認為,遠通電收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未達標,要求給付4億27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遠傳電收不服提起訴訟,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遠傳電收沒有違反約定,判決遠通電勝訴,因高公局債權不存在,遠通電免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可上訴。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