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所警員吳祥志日前處理一起酒吧客人鬧事糾紛,遭已泥醉的酒客抓傷並辱罵三字經,林男遭辦妨害公務另吃上傷害與公然污辱官司,事後委託律師願與吳員和解,吳員要對方將和解金捐給社福團體,他26日收到對方捐款傳真,立刻簽撤告文件,為警界豎立良好風氣。
台南市鬧區夜店多,警方深夜時段經常需處理酒客妨害公務案件,34歲的林姓男子最近工作、感情都不順遂,15日凌晨1時許獨自到中西區永福路上一家酒店飲酒,卻發起酒瘋與店內客人起口角衝突。
警方獲報前往處理,見林男已被推出店外,差點被酒客圍毆,仍出言挑釁,只好將他帶回派出所管束。
林男已醉到失控,不僅不服管束,在派出所踹桌、怒罵,警方出動4名警員才將他制伏,其中吳祥志肢體被抓傷,且遭林男辱罵三字經,將他依照妨害公務罪送辦外,另提告傷害與公然汙辱罪。
林男事後委託律師表達和解,並願付給和解金,林男要對方將錢匯給社福團體,26日收到對方捐款給喜憨兒基金會的傳真,立刻簽下撤告文件。
吳祥志從警11年多,遇過7、8件妨害公務案件,個人從未拿過和解金,作風被稱讚是為警界樹立良好風氣。
他表示,很不愛偵辦類似案件,但事關國家法益與警察尊嚴,不得不處理。很多時候,他只要求對方一句道歉,或者要對方捐錢給社福單位,給他「作完壞事後,也作一件好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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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程炳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