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與中美洲友邦貝里斯完成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而且是以「異地簽署」的方式完成簽約,9月26日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貝里斯駐台大使賀黛安(Ambassador Diane Haylock)見證下,在法務部代表我國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貝里斯政府隨後在9月28日,由外交部Wilfred Elrington部長,在貝里斯市代表貝方,順利完成條約簽署。
法務部表示,這個條約是我國繼與美國、大陸、菲律賓、南非、波蘭及諾魯後,簽署的第7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且法務部自2019年7月2日與貝里斯政府簽署廉政合作協定後,第2個以雙方法務部及檢察總部為主管機關的司法條約。
這個條約歷經1年磋商,在法務部、外交部及我國駐貝里斯大使館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終獲簽署共識。將來條約生效後,我國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中,相互提供協助。
與貝里斯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內容包括可透過視訊詢問,或准許請求方的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依受請求方同意的方式詢問證人,使兩國辦案人員可以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以科技方式進行偵查,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的時間及勞力,提升犯罪偵查效率。
另外,還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提供文書證據、確認關係人的所在及身分、文書送達、確認物的性質及所在、執行搜索及扣押、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其他任何符合該受請求國法律的協助等,都在兩國的刑事司法互助範圍內,對於共同打擊犯罪將有莫大助益。
司法互助條約在磋商期間,世界各國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際合作困難度升高,法務部與外交部積極透過電信、網路方式,和我駐貝里斯大使館及貝國政府聯繫,持續研議條約,展現我國法務部深化與友邦司法合作,及與世界各國並肩打擊跨境犯罪決心。未來法務部仍將秉持防疫有成、堅持到底的台灣經驗,拓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及合作,期讓犯罪防制無破口,並善盡國際社會一份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