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故意要搞壞社區和諧?」一名徐姓女子抱怨,鄰居只有1台車,卻買了2個車位,她想花每月2000元租用,對方卻開價6000元,讓她氣炸直呼「涉嫌哄抬物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這樣對我們社區其他居民很不公平」。怎料,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卻吐槽她「不想租你不行嗎」、「不要來這邊當法盲惡鄰啦」。

一名徐姓女子不滿鄰居購買2個車位,2人因租用車位問題無法達成共識。圖僅示意,與本文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徐女19日於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發文分享了自己與鄰居的聊天紀錄截圖,可以看見她斥責鄰居,明明只有1輛車,卻買了2個車位,而她便提出想花錢租用,「我已經說過要花錢跟妳租,並不是想停免費……妳是不是故意要搞壞社區和諧?沒關係,我這邊都有之前妳拒絕把車位租給我的對話事證,到時候我車子停路邊要是有什麼車損,我一定會對妳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徐女直言,她曾提過要以1個月2000元費用來租車位,對方卻喊價1個月6000元,害她只能把車停路邊,剛好上次遇上大雨,車子被淹泡水,修車就花了19萬,「這次颱風大雨,我很怕又淹但樓下鄰居卻完全不肯商量,我覺得也沒關係,要是我車子有任何車損我一定會用法律討個公道,這位惡鄰居本身就是個律師,希望她自己能有所自覺!」
而在隔日(20日),徐女再次PO文抱怨,她連續打了2、3通電話給鄰居,對方都不接,而她也警告對方,「林小姐,我希望妳可以親自出面解決問題,而不是選擇逃避。我知道法律是妳的專業,但我本身也是專職的國小老師,彰師大畢業的,我若要認真去研讀法律,相信要考上司法官不是太大問題。」對方則回覆,「徐小姐,我時間很貴,沒空也沒必要出面解決妳所謂的『問題』。」
對此,徐女氣憤表示,「惡鄰」林女身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本身只有1台自小客車,卻在只有12車位的社區購買2個停車位,其中1個車位林女故意長期閒置,嚴重影響到有停車位需求的社區居民權益,這部份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加上對方開價1個月6000元明顯不符比例原則,這部份也涉嫌哄抬物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希望大家可以搞清楚整件事情來龍去脈再來評論是非對錯,而不是認為對方是律師就一定是對的,這樣對我們社區其他居民很不公平」。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人家買的車位要怎樣是她的事情吧,租多少還要你開價」、「去讀點法律好嗎?不要來這邊當法盲惡鄰啦」、「莫名其妙,人家買車位買房子空在那不想租人,不想租你不行嗎?」、「不接受就自己去買一個啊」、「沒錢就不要開車」。
後來,一名自稱是「有2個停車位的林小姐」的網友發文回應,她確實有2個車位,產權都是她的,對於徐女要租車位一事,「如果覺得貴可以不要租,這件事沒有很複雜,關於徐女士所說的疑似違反比例原則、疑似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涉嫌違法公平交易法,她可以去了解一下內文的定義。至於說我是惡鄰我可以主張妨害名譽,這在民事上是指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依據民法第195條,我身為被害人得請求相當之金額作為精神慰撫金,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文/CTWANT)
【更多CTWANT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