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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壽山常有野生獼猴出沒,為避免民眾亂餵食,鼓勵民眾若看見違規行為,可進行蒐證舉報,檢舉民眾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的20%,今年至今已開罰4起。
高雄市在2012年起制定「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禁止接觸、餵食野生動物之行為,若違反規定接觸或餵食野生動物者,得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且設有檢舉獎金。
若民眾看見違規餵食,可進行蒐證並舉報,農業局將依影片及照片內容判斷是「主動餵食」還是「食物被搶」,以此做為開罰準則,檢舉民眾可得實收罰鍰金額的20%。
高雄市農業局指出,今年已開罰4起,裁罰金額共1萬7500元,其中2人已繳交罰款,檢舉民眾也分別依實收罰鍰金額的20%獲得檢舉獎金500元及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