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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泰籍男子今年10月間自泰國搭機來台,海關人員在其隨身行李查獲30隻以襪子包覆的二級保育類「印度星龜」,桃園地檢署今(16)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
印度星龜屬保育類動物。(圖/翻攝自屏東科大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檢警調查,24歲的泰籍男子將30隻每隻市價約4至5萬元的印度星龜,以襪子包覆放入紙箱夾藏在托運行李中,由於印度星龜系二級保育類動物,在今年10月26日該泰籍男子由泰國搭機來台時,經海關人員在入境查驗隨身行李時查獲,航警局偵訊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複訊時,該泰籍男子坦承犯行,但否認有販售意圖,檢察官偵結後今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提起公訴,30隻印度星龜則予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