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三讀通過,包括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增訂藐視國會罪,新增「調查權」、「聽證會」之行使等,對此包圍在立院外的民團表示,要求行政院提出覆議,並將於下周拜訪行政院長、立法院長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
公民團體要求行政院提出覆議,讓立法院有重新檢討、議決的空間。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強調,行政院提出覆議並非要升高朝野對決,而是要讓正反雙方在看到完整條文後,再仔細思辨,充分溝通討論,彌補先前被藍白二黨沒收的委員會民主審議空間。立法院重新決議的過程,可以讓藍白立委重新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了解所通過的法案是否破壞憲法權力分立,是否傷害人民的表意自由、個人隱私與營業秘密,是否違反大法官解釋所揭櫫的國會調查權界線與應以法律訂之的法律保留規範。
賴中強指出,該法案中多項條文存在明顯的違憲疑慮,呼籲行政院及民進黨進行憲法訴訟。例如,總統國情報告後立委即問即答的規定,明顯違反憲法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5 條賦予立委的超級質詢權,讓個別立委可以強制官員甚至民間人士提供資料,也與調查權必須由立法院院會合議行使的原則相衝突。賴中強呼籲行政院或民進黨團依據憲法訴訟法提起法規範憲法審查,針對這些明顯違憲的條文進行訴訟。
主辦單位並宣布,下週將拜訪行政院長、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同時也要求與立法院長韓國瑜見面,溝通立法院應遵守程序正義及國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