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郭姓男子2024年為清理凱米颱風造成的災害,開車外出後從此失聯,警消搜索10天仍無所獲,家屬四處尋人也沒有消息,妻子日前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獲法院裁准。

郭男住在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2024年7月25日上午,為處理凱米颱風過境後的災情,駕駛小貨車前往台3線282公里附近,準備砍除倒塌路樹,沒想到此行竟成為最後行蹤。家屬隔天發現他失去聯絡,隨即向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番路分駐所報案。
當時搜救行動持續10天,警消仍未找到郭男,研判他可能意外跌入農田附近的涵洞,甚至有遭水流沖走、漂流出海的可能。然而,家人始終不願放棄希望,除了持續留意相關消息,也曾四處求神問卜,希望能找到失蹤的親人,至今卻仍沒有任何下落。
隨著失聯時間超過1年,郭妻決定循法律途徑處理,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聲請。相關程序中,法院已依法進行公示催告並刊登報紙公告,期限屆滿後,仍未有人陳報郭男生還,也無法確認他的生死,妻子因此提出公示催告裁定及報紙等資料作為證明。
法院審理時,也調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颱風衝擊分析資料,並比對郭男的出入境紀錄、在監在押資料及勞健保紀錄,均未發現足以證明他仍生存的相關資訊。
法院綜合事發經過及各項證據後認為,郭男是在遭遇颱風這類特別災難後失蹤,至今生死不明已超過1年,符合《民法》有關特別災難失蹤的死亡宣告規定,因此准許妻子的聲請,並將郭男的死亡時間認定為失蹤滿1年之日,也就是2025年7月25日中午12時。該裁定仍可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