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霞無心理師執照做諮商 挨罰3萬元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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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賴佩霞2023年間被李敖長女李文發現,不具心理師執照但開設線上及實體心理諮商課程,經檢舉被台北市衛生局裁罰3萬元,賴佩霞打行政訴訟官司,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演員賴佩霞。(圖/報系資料照)
演員賴佩霞。(圖/報系資料照)

賴佩霞2023年間被發現在官方網站宣稱自己曾接受心理治療及專業諮商訓練,並提供一對一諮商服務,但實際上沒有心理師執照,違反《心理師法》規定:「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不得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李文向台北市衛生局提出檢舉並在臉書PO出回函。

賴佩霞遭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心理師法》裁罰3萬元後,提起訴願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也遭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判決駁回,二審再上訴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北高行12日宣判,賴佩霞未經中華民國心理師考試及格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官方網站內容及問卷表單卻提及「1989年正式接受心理治療及專業諮商訓練」、「參與無數世界知名心理學家、身心靈大師的課程及訓練;結合東西方心、意識整合及治療的方式」、「一對一諮詢80分鐘,請先填寫諮詢需求表」、「費用:23000元/80分鐘」等語,台北市衛生局裁罰並無違誤,賴佩霞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且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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