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張俊傑逃亡! 「地下船長」張俊傑認收數十萬:但不知對方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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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入共諜案逃亡兩個月,檢警查獲其已於10/28深夜搭乘漁船偷渡大陸,台北地檢署聲押涉搭載張俊傑出境的正濱籍「滿瑞富六號」漁船上的六人,並於昨(6日)晚間裁准羈押禁見,其中一名陸籍船員陳華亭事後表示,自己不知道張俊傑的身分,只是收到數十萬的酬勞就幫忙做事。

張俊傑涉共諜案棄保,偷渡畫面曝光。(圖/翻攝畫面)
張俊傑涉共諜案棄保,偷渡畫面曝光。(圖/翻攝畫面)

根據漁港監視器畫面分析,張俊傑於10月28日晚間在共犯故佈疑陣下,先登上「錢春168號」,隨後跳進「滿瑞富六號」出港。該漁船出港兩天後於10/30返港,檢警研判張俊傑已成功偷渡到大陸。

檢警調查發現,「滿瑞富六號」船長黃新嘉為掛名船長,實際負責漁船作業的是49歲的大陸籍船員陳華亭,他擔任「地下船長」角色。陳華亭於10月28日晚間與4名印尼籍漁工駕駛漁船出港,2天後才返港。

偷渡過程中,陳華亭事先接到一通大陸男子的電話,約定以數十萬元代價協助張俊傑偷渡。計畫是將張俊傑載至海峽中線,由事先安排的大陸漁船接應。根據了解,當時漁船行駛至台灣海峽北部、福建閩江口外海,靠近馬祖列島南方海域時,張俊傑隨即跳上接應的大陸船隻離去。

事成後,陳華亭給予參與的漁工每人1萬元至3萬元作為報酬。檢警認為,船長黃新嘉雖聲稱不知載運張俊傑偷渡出海,但由於出港須船長陪同,黃應知情此事。女船東李鳳嬌則辯稱不知船上發生何事。

根據陳華亭的說法,他是因接獲大陸友人請託而幫張俊傑偷渡,聲稱不知張的身分。當天與張俊傑見面後,對方便交付數十萬元報酬。

北檢複訊期間,陳華亭在偵訊快完畢前突然向檢察官要求請律師辯護,似乎想拖延訴訟程序。檢察官認為陳華亭、黃新嘉及4名印尼籍漁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一名船東李鳳嬌則以10萬元交保。

據悉,幫助張俊傑偷渡的幕後人物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士,但陳華亭等人只是拿錢辦事的「執行者」,真正的操盤手仍有「深不見底黑手」在背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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