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立大學機械系王姓教授退休後擔任採購評委,卻涉收賄洩漏光電標案機密,並在評選時護航特定廠商得標。雄檢13日發動搜索,昨天向雄院聲押王男與劉姓業者獲准。

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王男為前國立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退休後擔任採購標案、太陽能光電標租案評選委員。檢廉查出,王男今年多次將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洩漏給林姓廠商。
檢方調查,王男不僅洩密,還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藉此護航林男公司順利得標,事後再向林男收取新台幣65萬元賄款。
雄檢主任檢察官董秀菁、王建中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成專案團隊,經實施2波搜索及傳訊,前次先對林男聲請羈押,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禁止接觸本案相關證人,王男當時也獲20萬元交保。
不過,當時王男獲交保後卻跑去找劉姓廠商,向另以相同手法護航的另間公司負責人劉姓男子,收取144萬7700元賄款,過程全被專案小組掌握。
專案小組13日再度發動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到案,經擴大清查,認定王男與劉男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行賄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等罪嫌重大,昨天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下午5時30分裁定2人均羈押禁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