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台中有1名人妻小美(化名)與男同事小王(化名)發生婚外情,結果卻被丈夫抓包,2人不但在半個月內7度前往摩鐵幽會,甚至還去看夜景、爽吃羊肉爐。不過小王卻辯稱小美的筆電需要「充電」,所以才會把她載至摩鐵,不過法官並不採信此說法,故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45萬元給小美丈夫,全案可上訴。
台中1名人妻與同事前往摩鐵幽會,結果竟辯稱是去充電。(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小美與丈夫結婚5年多,不過小王雖知小美是有夫之婦,但依然從今年5月開始與她交往,且在短短16天內7度進入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另外,2人還曾開車去吃羊肉爐、前往望高寮賞夜景。小美丈夫發現她在外偷吃後,決定向2人提告,並且求償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小王在法庭上辯稱,自己雖知道小美已婚,但絕對沒有與她發生關係,2人之所以會吃羊肉爐,是為了方便討論工作;開車前往望高寮,是因為小美發現被跟車,所以才會到人多的地方;至於汽車旅館,則是因為小美需要用替工作用的筆電「充電」。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丈夫雖然只有提交小美與小王上汽車旅館的證據,但發現各家摩鐵的距離甚遠,且每次停留都至少長達4至8小時,故認定2人之間的關係已超越一般同事,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4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