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政府主席王莉霞遭雙開 被指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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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王莉霞去年8月落馬,12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將其開除公職、黨籍,移交司法,通報中提到她貪慕虛榮、追求享樂,家風不正,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大陸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王莉霞去年8月落馬。(圖/翻攝《內蒙古日報》)

據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20屆中央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指出,王莉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貪慕虛榮、追求享樂;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

通報還提到,王莉霞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說,王莉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大陸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王莉霞去年8月落馬。(圖/翻攝《極目新聞》)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莉霞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第11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陸媒政知見報導,王莉霞出生於1964年6月,蒙古族,遼寧建平人,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具有經濟學博士學位。

2013年1月,王莉霞任陜西省副省長。2016年10月,她跨省調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同年11月兼任自治區黨委統戰部部長,2019年8月任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2021年7月,王莉霞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9月任自治區政府主席,直至2025年8月任上被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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