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昨日遭宜蘭地檢署、廉政署帶回約談,了解相關的貪汙罪嫌。在今(14)日清晨4時47分許,林姿妙再次至地檢署接受複訊,直到9時12分才無保離開。林姿妙甫走出大門,面對鏡頭僅微笑回應,「謝謝!」
對於此案,檢方並未說明細節,但遭到偵訊的人員極多。除了林姿妙外,還有林姿妙兒女、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地政處長楊崇明、交通處長黃志良、祕書處長曾成陽、前議員劉石純、羅東鎮長吳秋齡、吳秋齡丈夫魏炎輝等人。而上述人員中,僅吳朝琴,楊崇明遭到羈押,2人皆涉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另外,楊崇明則以5萬元交保離開。
除了林姿妙無保請回外,吳秋齡、魏炎輝2人亦是。吳秋齡離開時僅簡單表示沒事,直言釐清就好;而魏炎輝則說,雖然此案與自己並無關聯,「感覺事情很複雜」,此外便沒有再對此案進行說明。至於複訊人員的其餘6人,都分別以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以5至10萬元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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