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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名機車騎士前天(7日)清晨行經鳳山區自由路,突遭一輛後方轎車「剪車」還急煞,差點釀出車禍,騎士氣到PO網公審,警方將依法開罰。
高雄機車騎士在鳳山區自由路突遭後方轎車剪車還急煞,氣到PO網公審。(圖/翻攝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
該騎士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並留言表示:「我只是這樣安分地騎,何必這樣了,氣到罵髒話」,影片中可以看到機車騎士突然被一輛轎車從左後方剪線超車,緊接又急煞,讓騎士嚇了一跳,忍不住飆出國罵。
警方檢視往影友在社團所PO出的影片,研判轎車駕駛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以及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還違反第45條1項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隨意鳴按喇叭也違反第41條規定,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對違規駕駛觸犯的4項違規事實逕行舉發,累計至少將開罰8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