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儷文/採訪報導
一位報名埃及團的女性旅客,因為以巴戰爭而想取消行程,但業者表示埃及並非外交部紅色警戒區,所以取消的話須負賠償金,高達團費5成,消保官也對此作出回應。
這位女性旅客向《中天新聞網》投訴,當初是7月和山富旅行社簽約,但現在當地有戰爭,讓她對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感到擔憂,雖然明天(25日)就是出發日期,但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可能會在今天(24)決定取消行程,並向旅行社提告。
旅行社則表示,外交部對以巴戰爭所發出的旅遊紅色警戒是在靠紅海、西奈半島一帶,明天這個埃及團的行程完全沒有靠近危險的地方,也特別向當地其他旅行業者詢問過,都得到相當安全的回答,所以還是會照常出團。
另外,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若這名旅客在今天決定要取消行程的話,須賠償50%的團費。
對於以巴戰爭衍生出的旅遊爭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楊麗萍表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照客觀事實風險、參考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的話,消費者和旅行社任何一方皆可主張解除契約,賠償金不得超過5%。
不過,消保官也表示,由於埃及團行程並非外交部紅色旅遊警戒區域,所以業者依規定可照常出團;消費者若有爭議,因屬民事爭議,可向台北市政府法務部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第三方的調解委員或消保官來協助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