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涉嫌偽造文書案,其中「罷吳四騎士」成員滿志剛、劉思吟及志工等18人認罪,獲得緩起訴處分。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高檢署今(2)日駁回,18人均緩起訴確定。

北檢在6月16日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人,並指出黃呂錦茹涉嫌指示下屬偽造提議書,依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嫌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罷吳四騎士」賴苡任5人。
檢方表示,黃呂錦茹等5人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 20 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另外,滿志剛、劉思吟等涉嫌聽命行事進行抄錄的黨工、志工共計18人,因坦承犯行,檢方予以緩起訴。至於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等9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滿志剛、劉思吟及丈夫林叡3人,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並於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
另外,葉麗琴等15名志工,坦承涉嫌抄寫偽造罷免提議人名冊,檢方考量都是退休高齡人士,犯行屬「聽命行事」,沒有從重懲處必要,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各向公庫支付1萬元至3萬元不等,其中13人各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

檢方在6月27日,針對滿志剛等18人的部分,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送請再議。高檢署6月30日受理並分案,經審查後,高檢署認為再議無理由,今日駁回再議,18人均緩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