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發現婚後的妻子不安分,妻子不僅和男性友人傳曖昧訊息,「寶貝都不讓我在上面咚茲咚茲,甚至到外遇男家中過夜,男子憤而一狀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雖不足以證明雙方有性行為,但已逾越正常社交往來分際,判決人妻與外遇男須賠償18萬元。夫妻倆也在去年離婚。
男子發現妻子疑似外遇。(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和妻子於2014年結婚,約2019年,人夫就發現妻子和男性友人傳訊互稱「寶貝」、「北鼻」,2人還大聊「我想插插」、「運動身體好」、「寶貝都弄小蝌蚪給我」、「都不給我上去搖」等露骨議題,甚至還傳遮2點的上身裸照。
原本男子想相信妻子的解釋,自我安慰這只是傳訊息而已,後來發現妻子某日凌晨竟到男姓友人家過夜,他盛怒之下,決定告上法院向2人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但法官查看妻子和男性友人的訊息,發現明顯談論性有關主題。但是法官認為,這些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雙方有發生過性行為,但女子到男人家過夜、傳送私密照、甜蜜互稱等事項屬實。法官判定兩人已逾越正常社交往來分際,判2人應連帶給付18萬元給男子,全案可上訴。據調查,夫妻倆已於去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