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昇/綜合報導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赴立法院備詢,接受聯訪時表示,只要修法通過,核二、核三就可以延役20、30年。郭智輝昨(6)日到高雄視察時再度強調,只要符合2個條件,就會開始核二廠、核三廠的延役。
郭智輝日前談到核三廠的延役問題,他表示,在台灣的核電廠若要延役,一定要受法規規範,要先進行安全總體檢、設備汰換更新等步驟,而台灣目前對核電廠現況,政府會以公開透明的態度與周邊居民進行溝通。
郭智輝進一步指出,由於核三廠已經超過法定執照換發申請期限,執照屆期後依法不得繼續運轉,「即使同意換證,基於安全大概要2年時間去檢查、恢復,2-3年是比較保險,即使今年7月停機,也要3年才能啟動,這是世界標準,也要核安會同意」。
郭智輝指出,以台灣目前的法規框架,核三廠沒辦法延役,「如果法的問題能拿掉,就會開始評估是否適用。」郭智輝透露,針對有立委說很多人同意使用核電,「我們會考慮,但條件要夠,就是安全,若安全無慮、法令也核可,就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