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人不是神,但卻如神一般行使神聖的審判工作,因此,在道德及法律上要給予超乎一般人的要求;資深的男法官私下對女助理索吻,阻擋大門不讓她離去,試問這種惡行不該嚴厲究責嗎?法官同僚官官相護、曲解事實,還拿審判獨立做擋箭牌,這種判決不僅難服眾,更阻礙司法進步。
將陳鴻斌輕判的承審法官陳志祥,昨對外界說了許多理由,一副捍衛司法獨立的態勢,但辯解卻對事實越描越黑,他把陳鴻斌對女助理的非禮、輕薄行為,解讀成試圖發展婚外情未遂、兩情相悅,親吻女助理的行為因沒親到,也不需受重懲,陳志祥法官的神邏輯讓人無法理解。
陳志祥大聲疾呼依法審判、不隨著輿論風向作出判決,這樣的風骨當然須給予肯定,但硬把黑的說成白的,色法官「豬哥」行為被合理化成求愛,錯誤堆疊事實後再翻法條「救」法官同事,這樣論理過程,背離依法審判的基本要求。
陳志祥所言「法官是人也會犯錯」,這是句實話,但法官踩了紅線卻獲得輕縱,未來法官的判決要如何讓人民信服?基於法官的神聖職責,法官必須嚴以自律,唯有法官自己嚴守性別平權的要求,才能在爾後的性騷擾案件中作出妥適的裁判,這絕對是無法討價還價的堅持。
陳鴻斌性騷擾案的再審判決,已觸動許多司法人隱忍多年的痛與怒火,或許早年老一輩的司法官們對女下屬或女同事,不當肢體碰觸或開黃腔習以為常,但在全球「#MeToo」運動風起雲湧的當下,職務法庭竟還認為陳的行為是件「小事」,輕罰即可,還真是令人驚奇。
女庭長謝靜慧辭去職務法庭法官,是對台灣司法體系長期沉淪無言的抗議,這種同期罩著同期、法官挺法官的和稀泥文化若再不改革,司法判決怎能得到人民信賴。
監察院已決定對此「奇案」提出再審,期盼未來職務法庭可依法審理予以准駁,作成妥適裁判。如何亡羊補牢、挽救面臨崩盤的司法信任,全民都在看。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