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20日預告修正「必要藥品清單」,將每2年修訂一次必要藥品清單,改為1年檢討公告一次,這次更擴大至597項,比上一波名單增120項,除了癌症、抗感染、心血管藥品占最多外,因為永豐停產而導致缺貨的輸液也被列入。
現行《藥事法》第27之2條所列的必要藥品清單,共計481個品項,本次預告擬修正為597項。新增最多的前三類別是「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共27項、「抗感染藥品」共19項,以及「心血管藥品」共18項,例如治療中度至重度異位性皮膚炎的標靶藥物abrocitinib、兒童鎮痛退燒藥acetaminophen、高血壓用藥valsartan和心肌梗塞用藥ramipril。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我國必要藥品清單過去主要是配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必要藥品清單更新頻率,每2年修訂一次,但考量國內藥品供應狀況變動較大,為了更符合國內臨床使用情形,未來將改為每年檢討更新。
另外,本次也針對近期供應不穩或較可能短缺的臨床重要品項,當製造廠市占率大於60%、或製造廠3家以下,且臨床需求很高時,就予以納入必要藥品。例如前陣子因永豐新莊廠停產,造成全台大缺貨的沖洗用、注射用生理食鹽水和蒸餾水,就被納入必要藥品清單。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全球先進國家都有規畫必要藥品清單,大約有500多項,各國訂定標準不一,台灣過去只有100多種,近年因為藥界不斷倡議之下,看到政府有誠意改善,如今已增加到597項。
台北市藥師公會顧問張文靜認為,食藥署新增120項必要藥品清單,並調整為每年檢討更新,顯示政府積極監控及改善缺藥問題,樂見這樣的改變,也期望能帶來效果。但她指出,輸液需要常態穩定供應,不能因為永豐停產就一直用專案進口,希望食藥署能訂定更明確的緊急應變模式,提供業界可依循的準則。(CTWANT)
文章授權轉載自《CTWANT》改每年更新!必要藥品清單擴大至597項 輸液也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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