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太魯閣出軌「至今半年」…法院宣布「李義祥、越籍移工」撤銷羈押!檢方不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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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李義祥、華姓移工皆解除羈押限制。(圖/中央社)
李義祥、華姓移工皆解除羈押限制。(圖/中央社)

太魯閣脫軌案造成49名乘客不幸死亡,造成此案的主要嫌犯李義祥、越籍移工華文好也被立即羈押。花蓮地方法院今(26)日表示,目前2人已完成供詞指認,案情審理也已進入正軌,形成拘束,故沒有羈押需求,決定停止2人羈押令、限制出海、出境8個月。目前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決定抗告。

法官認為,案情初期由於有出境的逃亡可能性,因此對2人聲請羈押。但如今案情已進入審理階段,本案嫌犯、證人相互詰問都已結束,因此羈押拘束已無太大必要,故停止華姓移工羈押限制,並要求他在桃園八德住處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李義祥則須交付60萬元保釋金方停止羈押,停止出境、出海則需持續8個月。

法院最新裁定讓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發言人王薇君直言,即使經過半年,受害家屬仍在哀痛中無法抽離,反觀主嫌卻能「走出來」。她表示,家屬只希望台鐵、政府官員協助改善工程環境,避免慘案再次發生,但至今官僚文化、黨派角力讓他們伸冤無門,淪為各界爭鬥的籌碼。

她直言,太魯閣案發生時,距離普悠瑪出軌案僅2年半的時間,卻未見台鐵有明確保證,甚至在出軌案至今,仍沒有看見台鐵做出的努力與改變。她表示,雖然對法官在此次決定中的無奈之情能略有感受,但還是希望在遵從法律決議前,能給予受害者家屬「多一點同理與關懷」。

花蓮地檢署抗告新聞稿如下:

本署公訴檢察官於10月25日收受法院裁定後,立即於今(26)日提起抗告。檢察官認為,本件工安事故造成眾多無辜乘客重大傷亡,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將負擔鉅額賠償責任,然法院在證據調查尚未完畢之際,即令長期逾期居留之被告華文好無保限制住居在桃園市;另被告李義祥僅以60萬元之低額具保金替代羈押,均不足以擔保被告2人將來如實面對司法審判及刑罰執行,且與犯罪情節、規模及所造成損害顯不相當,不符比例原則,爰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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