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鈞/綜合報導
曾任刑事警察局公益寫真月曆「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遭指控跟已婚施姓男子偷情,施姓男子的妻子提出兩人性愛照片和鹹濕對話記錄作為證據,向兩人提訴求償25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判定兩人多次出遊且有性行為,判賠35萬元。

施姓男子的妻子指控,2019年間陳女介入婚姻跟施男多次出遊,曾到苗栗某溫泉會館、台北某飯店等地發生性行為,因此對兩人求償250萬元,但施男否認發生性行為,陳女則辯稱自己不知施男已婚。
法官從施妻提供的對話記錄可得知,陳女早知施男有配偶仍繼續交往出遊、兩人還互稱「腦公、腦婆」,加上施男有拍攝性愛照並傳送「射完我居然還能2次上陣」等對話,判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更多中天快點TV報導】
王必勝認了婚外情 護航網友扯藍綠遭酸語無倫次了!
「謀女郎」董潔和梁朝偉爆緋聞遭劉嘉玲封殺 還與「最醜影帝」拍出婚外情
陳菊回高雄投票!被問「王力宏婚變」…茫然反吐:他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