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師種大麻被逮 因為教學認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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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李姓外師今年初在桃園龍潭租屋處遭警方搜索,起出163株大麻、乾燥大麻花893公克,桃園地院審理後,發現李師重教學、輕賺錢,因此酌減其刑,予以減刑後判處2年,並不予驅逐出境。

法院審理,發現李男因在加拿大及其家人均可合法施用大麻的特殊殘習,在台灣製造大麻自行使用,並都是種植小株,也未流通市面。加上來台開設補習班已久,工作成效、品德俱佳,更重教學、輕賺錢,若量處減刑之後,尚有情輕法重之憾,因此依照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給予李男減刑。

另外外國人驅逐出境,需考量是否有無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不過李師並無犯罪前科,並以開設補習班為業,其工作態度積極、用心、認真、公平無私,尊重同事,視教學重於賺錢,不願為錢讓成績差者晉級,也鼓勵家長旁聽,補習班成效扎實、良好,偶有畢業生回來感謝李師。應該繼續留在我國,因此認為沒有驅逐出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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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賴佑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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