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圖/高虹安競辦提供)
文/中央社
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今(2)日答詢立委表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因職務所取得的研發成果,應屬資策會,資策會將對科智企業主張專利權,並準備好進入司法程序,於近期提起訴訟,捍衛權利。
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日前指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時,有2件核准的專利,高虹安是發明人之一,但申請人卻是科智企業與高聖精密機電公司,而非資策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民進黨籍召委賴瑞隆擔任會議主席,在處理預算期間,要求資策會說明資策會的專利權,為何是由科智企業等公司申請。
蕭博仁回應,對於專利權的部分,資策會將對科智企業主張該會專利權,資策會已準備好進入司法程序,近期內將會提出訴訟。
賴瑞隆追問將在何種情況下提出訴訟。蕭博仁表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有僱用契約,於職務上,其任職期間研發所取得的研發成果,都應歸屬於資策會。
蕭博仁說明,此案於民事上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於「專利法」則牽涉刑事背信罪。他強調,智慧財產權保護,無論是著作權或專利權,只要是資策會的科技研發成果,都應受到維護。
蕭博仁強調,資策會將捍衛自身權利,但因此案涉及許多科專計畫,要先釐清許多事情,資策會將在釐清並檢具明確事證後,於近期提出訴訟,並向社會大眾說明。
專長為「專利法」與智慧財產權的經濟部長王美花,後續受訪補充說明,高虹安任職資策會期間申請的專利,其權利是否屬資策會所有,要由資策會就其專業判斷,先釐清相關技術與研發成果後,再主張自己權益。
王美花說,據「專利法」規定,只要是在受僱期間於職務的發明,權利就應歸雇用人所有,除非另有約定或非職務相關研發,權利才歸個人,否則在沒特別約定情況下應歸雇用人所有。
至於高虹安是否涉及刑事背信罪,王美花表示要先由資策會釐清「專利法」上的權利歸屬,至於涉及背信,就要由資策會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