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振剛閃兵遭判1年4月!經紀公司發聲:他會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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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唐振剛、昌璟翔(阿達)、唐禹哲、邱昊奇、李唯楓等人因涉嫌透過「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逃避兵役,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方法院20日宣判,相關被告分別遭判處6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其中多名藝人獲緩刑3年至4年,但須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不等,並接受一定時數的義務勞務。而涉及此案的唐振剛則透過經紀公司做出回應。

唐振剛涉閃兵案。(圖/翻攝自唐振剛臉書)
唐振剛涉閃兵案。(圖/翻攝自唐振剛臉書)
唐振剛20日透過經紀公司表示尊重並虛心接受判決結果。(圖/翻攝自唐振剛臉書)
唐振剛20日透過經紀公司表示尊重並虛心接受判決結果。(圖/翻攝自唐振剛臉書)

唐振剛因閃兵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50萬元及提供100 小時義務勞務。

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所屬的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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