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今天說,預估10月將迎流感疫情高峰,10月1日起放寬公費抗病毒藥對象,並提早供花蓮災區收容中心打公費流感疫苗,有疑似症狀也可用公費抗病毒藥。

石崇良出席「全癌連十周年里程碑」記者會,並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今年流感已經提早進入流行期,且接下來將連續有中秋節、國慶日等好幾個連假,人員來訪密切,流感疫情可能擴散,根據疾病管制署觀察,預估10月就將提早迎來疫情高峰。
石崇良說,疫苗雖然10月1日就將開打,但疫苗接種後要約2週才會有免疫力,為避免因疫情往上走造成重症增加,加重急診等醫療負荷,10月1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針對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安置收容所民眾,提前安排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並優先擴大用藥。
至於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石崇良說明,自10月1日起至31日止,使用條件擴大至有類流感症狀的高傳播風險工作者、高密集共同生活者、流感重症高風險者同住者或照顧者,符合此3條件,只要有類流感症狀,不用快篩即可供費用藥。
疾管署說明,對象包含醫事單位的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的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
疾管署指出,還有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的人員。

花蓮縣災民部分,疾管署表示,為避免受災安置收容所民眾受疫情衝擊,自今天起相關收容所民眾凡出現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評估後即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此外,今年原定10月1日起開打公費流感疫苗,疾管署表示,將優先提供光復安置收容處所住民及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從寬認定)提前接種。所需額外疫苗將由疾管署支應,並由花蓮縣衛生局規劃安排接種作業,確保作業流程順暢,以保障災後安置處所人員健康,降低流感疫情衝擊。(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流感高峰估10月到 花蓮災區收容中心提早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