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噁!新北市一位工廠老闆,要女友跟她的女兒喝下他提供的「加料牛樟芝」飲料,還逼她們在神明廳跟他「3修」7次,還拿紅緞帶綑綁,最後被重判8年今(16日)定讞。
林男逼女友母女跟他「三修」,還拿「加料牛樟芝」給她們喝。(圖/示意圖,AI生成)
全案據判決書的資料,嫌犯林姓男子本來開工廠,但後來虧損連連,他於是叫女友阿如(化名)掛名工廠的負責人,而從2020年開始,林男竟開始對阿如的女兒小芳(也是化名)性侵,阿如怕他落跑後債務會落到自己頭上,只好隱忍。
林男變態的行徑有把疑似加了迷藥的「牛樟芝飲料」拿給阿如跟小芳喝,還表示「因為我們3個都是要修行的關係,我們必須要做這些事情,才能免除身上不好的事情。」母女倆喝下飲料後旋即覺得手腳無力,意識模糊,而林男接著拿出紅緞帶綁住小芳的手腳,性侵得逞,阿如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女兒跟自己被侵犯,卻無力反抗。
而林男侵害母女倆的地點除了小芳的房間外,竟然還有自家、工廠的神明廳,過程中林男更是淫聲穢語不斷,還跟小芳說「要7次才能功德圓滿」、每次完事後都說:「因為我覺得你沒有很享受,這次不算下次才算」,讓小芳精神崩潰,晚上睡覺都會怕林男衝進房間來,失眠以外還出現自殘舉動,已經多次去身心科求診。
小芳後來徹底崩潰,覺得自己像「廉價妓女」,憤而報警,林男才被警方逮捕,林男也被依涉犯「家暴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全案由新北地院接手審理,一審法官認定「被告提供的牛樟芝飲料,造成原告意識不清、身體無力、無法反抗」將林男一罪一罰,依涉犯7個「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重判11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法官卻認為「無法證明飲料有安眠藥的效果」,最後竟減輕刑罰,依「涉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認定較輕的刑度,最後改判8年,全案繼續上訴至最高院,今(16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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