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馬來西亞「咖哩粉」20種原物料檢出磷化氫!邊境擋下11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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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庭語/綜合報導

食藥署今(25)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有1批自馬來西亞進口的「咖哩粉」驗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在20種原物料中皆查驗到磷化氫,其中陳皮、辣椒為不得檢出,食藥署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自馬來西亞輸入的「咖哩粉」。(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食藥署每周例行公布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名單,本周共有17項,包括日本出口「蓴菜、鮮蜜瓜」、大陸出口「靈芝、烤核桃(蜂蜜口味)」、 塞席爾出口「冷凍魚蛋」、菲律賓出口「塗抹起司」、印度出口「乾燥辣椒段、香料奶茶-豆蒄口味」、馬來西亞出口「咖哩粉」、泰國出口「醃蒜頭水」、印尼出口「蒜味生脆片、酥炸粉」、3批韓國出口「辣椒粉」以及大陸出口容器具「筷子」。

其中由「台灣好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馬來西亞輸入的「咖哩粉」,在邊境分別被檢出殘留農藥磷化氫0.02ppm,依據業者檢附成分比例表換算農藥殘留量:薑黃0.11 ppm,芫荽0.13 ppm,馬芹0.14 ppm,肉豆蔻0.33 ppm,小茴香0.36 ppm,黑胡椒、葫蘆巴、陳皮均為0.40 ppm,薑0.5 ppm,蒔蘿0.59 ppm,大茴香子0.63 ppm,小荳蔻0.67 ppm,大蒜1.5 ppm,芹菜籽2.00 ppm,百里香2.50 ppm,八角2.86 ppm,月桂葉、辣椒、迷迭香、鼠尾草均為5 .00 ppm。

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薑黃、芫荽、馬芹、肉豆蔻、小茴香、黑胡椒、葫蘆巴、蒔蘿、大茴香子、小荳蔻、芹菜籽、百里香、八角、月桂葉、迷迭香、鼠尾草容許量為0.01 ppm,薑、大蒜容許量為0.1 ppm,陳皮、辣椒為不得檢出,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共1100公斤,將依規定於邊境退運或銷毀。

此外,自日本輸入的鮮蜜瓜以及蓴菜分別由「日島貿易有限公司」和「豊漁貿易有限公司」進口,兩項食品皆檢出藥物殘留,鮮蜜瓜檢出殺蟲劑烯啶蟲胺(Nitenpyram) 0.02 ppm,而蓴菜則被檢出農藥益達胺 0.05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農藥益達胺定量極限為0.01 ppm,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兩項食品皆依規定將於邊境退運或銷毀。

日本鮮蜜瓜。
日本蓴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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