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納「陸一特」享榮民待遇? 馮世寬:他們已經得到應該有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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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男/綜合報導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攝自中天新聞)

針對朝野立委提案擬修法讓服陸軍義務役3年兵役的「陸一特」享有「榮民」身分,對此退輔會主委馮世寬今(11日)受訪時表示,「我想他們已經得到應該有的榮譽」。

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等人所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條文修正草案,裏頭都增訂凡於中華民國56年2月3日至76年12月31日期間,曾以陸軍第一特種兵身分,連續服役3年的義務役軍官、士官、士兵,即為本條例所稱退除役官兵。

馮世寬今在立院受訪時表示,輔會對他們為國犧牲、奉獻,內心當然都會非常感激,但根據法律的規定,他們跟榮民有所區別。就像是現在服兵役,服4年或者10年,能夠接收到的照顧也是有區別,所以我想他們應該會了解這個事情。而且在那個時代,國家已經把所有榮譽、紀念章還有優待歸給他們,站在退輔會的角度來說,他們到各個農場,都會得到優惠的價格,我想他們已經得到應該有的榮譽。

退輔會則表示,考量將陸一特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所稱的退除役官兵,所增加的財政支出過於龐大。加上國防部已經訂定 「陸軍第一特種兵榮譽證及紀念章核發作業規定」給予尊重及實質福利,基於輔導體系一致性以及整體性考量,因此建議陸一特不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所稱的退除役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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