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呂姓員警,因涉嫌以警用行動電腦M-POLICE幫友人查詢他人刑案前科、戶籍等資料,涉嫌洩密罪,由於被害人不願追究,台北地檢署給予呂員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檢方調查,呂員是去年11月12日凌晨3時52分至56分止,利用在派出所內負責巡邏勤務之際,擅自以個人帳號登入警用行動電腦M-POLICE,幫林姓友人查詢黃姓人士的刑案前科、戶籍、車籍地資料、個人相片後,利用通訊軟體line打電話告知林姓友人。事後呂被大安警分局送辦。
檢方調查時,呂員坦承犯行,檢方考量他沒有前科,深表悔悟,且被害人表示不願追究,不提出告訴,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