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指控啤酒商在中國大陸設廠製酒後向台灣低價傾銷,嚴重打擊台灣啤酒商,另特定熱軋扁軋鋼品也有類似情形,經深入調查後,財政部關務署今(27日)發布,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且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將自7月3日起對部分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

相關廠商臨時課徵稅率如下:
一,啤酒方面:
美國的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武漢)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東南銷售有限公司(關聯出口商),臨時課徵稅率33.85%。
日本的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臨時課徵稅率13.13%。
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臨時課徵稅率64.14%。
二,特定熱軋扁軋鋼品方面: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臨時課徵稅率16.90%。
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臨時課徵稅率20.15%。
關務署說明,啤酒反傾銷稅案及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稅案傾銷初步調查結果,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114年6月26日第62次會議審議決議,初步認定中國大陸涉案廠商均有傾銷事實。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財政部應於初步認定公告之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於40日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
財政部於接獲經濟部有損害我國產業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除以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為主要之認定基礎,並得斟酌案件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