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控聲援宋建樑 羅智強:24小時內不道歉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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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6)日上午宣布,若苗博雅在24小時沒做到「公開澄清與道歉」、「並捐出一個月薪資給反廢死團體,以示負責」等2個條件,就會對苗博雅提起告訴。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羅智強臉書全文如下:

苗博雅造謠不道歉,就告!

去年1月13日,大安區立委選舉,羅智強得票率52.96%,苗博雅得票率44.78%。

感謝大安選民,讓我以8.18%的差距擊敗苗博雅。

本以為選舉結束,大家可以好好做事,社會可以恢復平靜,但輸不起的苗博雅,雞腸鳥肚,從此懷恨在心。

今年7月26日,他聯手大安罷團鼓動「大惡罷」,甚至狂妄嗆聲:「羅智強辭立委,我就不補選!」

這場選輸不認、搞鬥爭的大惡罷,把大安街頭推向仇恨與對立的火海。耗費公帑,只為了讓苗博雅搏一個翻桌上位當立委的機會。

所幸,大安人民用善良與理性擊敗了苗博雅的仇恨式惡罷。

最終,「不同意罷免」得票率56.63%,「同意罷免」得票率42.94%,我以13.69%的差距穩住立委席次,讓苗博雅鼓動的罷免徹底潰敗。

不但罷免沒成功,得票差距比去年更大,多出5.51%。

苗博雅傾全力鼓動罷免,結果自取其辱,至今崩潰不已。

甚至為了罷免成功方便上位,他不惜站上八炯的「納粹圖騰」背板前宣傳,毫無底線。

這些行為,我們可以批評他「目光如豆、心胸狹窄」,但還告不了他。

但昨天,苗博雅造謠了。

他公開聲稱我「跑去北檢聲援宋建樑、力挺納粹」,這已經不只是口水,而是法律問題!

拜託,不用是台大法律系畢業,也不用考上律師,總該分得出「台北地檢」和「新北地檢」的差別吧?

事實是——

宋建樑是4月15日晚間被移送新北地檢偵訊,我未曾到場,更未聲援。

苗博雅引用的照片,是4月14日我在北檢聲援我辦公室主任陳冠安時,媒體所攝。

新聞標題也寫得清清楚楚:「藍委北檢聲援罷吳四騎士」。

人事時地,全錯!

周星馳戲言「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苗博雅更上一層樓,拿4月14日「台北地檢」的照片,指控我4月15日去「新北地檢」聲援宋建樑,這不是移花接木、栽贓嫁禍,什麼才是?

我必須嚴正指出:這不是失誤,而是蓄意。

苗博雅蓄意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欺騙大眾。

但羅智強,願給人改過的機會。

吳思瑤曾造謠說「涉共諜案的林姓助理是我小編」,我限她24小時內道歉,她一小時內火速認錯,我也不再追究。

邱議瑩打羅智強耳光,法院一審判她賠我20萬元,邱議瑩認賠,我也不再上訴!我把20萬捐給在高雄因為罷綠被司法追殺的年輕人。

柯建銘造謠我打「未顯示號碼」騷擾他,我也給機會,他拒不認錯,我只能依法提告。

今天,我也給苗博雅24小時。

我要求:

1. 公開澄清與道歉

2. 並捐出一個月薪資給反廢死團體,以示負責

否則,我將依法提告!

我會捍衛清白,絕不寬貸;

對於「苗言」造謠,絕不姑息!

民主不能靠謊言生根,政治不能靠造謠取勝。

苗言,止於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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