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國民法官首度參審,審判長黃湘瑩說,本案量刑適中,國民法官素質與理智超乎想像。檢察官認為國民法官有聽到職業法官無法注意到觀點。辯護律師說,感受到判決有注入被告心聲與國民情感。
國民法官。(資料照/中天新聞)
新北地院法官與國民法官自18日起組合議庭審理季姓婦人稱不堪家暴殺夫案。合議庭審酌,季婦得以自首減刑,但因減刑後最低刑度5年並未過重,不符刑法第59條「情堪恕憫」減刑規定,昨天依殺人罪判7年2月有期徒刑。
密切與國民法官接觸的黃湘瑩認為,這次國民法官對案情與事實掌握很有概念,且無論是暫休庭或終局評議都很勇於表達想法,也會就個人專業背景,提醒大家就相關證物更深入思考。
黃湘瑩說,國民法官們都很會推想,例如有人是餐飲業人員,針對季婦行凶時清潔或犯案手段有較多著墨,還會猜測季婦砍殺頸部致命部位是不是「放血」等,此時職業法官就要盡量拉回來並提醒,推想只是一種可能性,但判決要依證據,這樣的推想會需要其他證據輔佐論點。
至於國民法官是否會被情感牽著走,黃湘瑩說,這次國民法官性別比例是5名男性與1名女性,一般來說,女性就這種案件可能會給予較多同情,但本案男性國民法官看事情較理性,會在意被家暴背後也有其他原因,不會一昧同情就疏忽別的地方。
「我滿訝異他們的素質與理智程度超乎我的想像」,黃湘瑩笑說,有時她也會提醒被告殺人與生長背景關係有關,國民法官還會把她拉回來並表示,夫妻間還有金錢糾紛等。她認為,有時職業法官想法有侷限,國民法官會提醒其他注意的點,「這次他們表現真的有到達水準,儘管沒有專業法學素養,但在看案子事實經驗法則不輸法官」。
黃湘瑩表示,一開始國民法官們真的很害怕,連聽不懂專業術語都不敢說。還有幾人比較害羞,她就會鼓勵不敢講的人先說,「說對說錯都沒關係」。她在審理時也會放慢講話速度、盡量避免專業術語,訴訟指揮也會以淺白方式敘述給國民法官聽,而不是講給檢辯聽,這是一般審理不會做的事。
黃湘瑩說,這次討論非常細緻,不僅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在決定量刑時也嘗試匿名假投票,希望國民法官決定最終刑度前,先有機會了解其他人初步想法;進行完假投票後,又討論了一次,才進行正式投票並決定刑度。
黃湘瑩表次,她覺得這次量刑與單純職業法官審理相比不會差太多,沒有偏太輕或太重的問題,這結果也在她的預設範圍內。
本案檢察官表示,國民法官發言很踴躍,也會提出職業法官無法注意到的觀點,像是審理當中有細膩探討兩人過往生活、家庭關係等,都是國民法官帶來新的視角,也讓審理面向更多元化。
季婦辯護律師葛彥麟說,是否上訴要與被告家屬研究,但判決7年2月比檢方提出8年到12年刑度減輕,有感受到國民法官在判決中注入被告心聲與國民情感,「我們感到非常溫馨」。最近社會出現許多紛紛擾擾,雖然這是殺人案,但這判決讓他們體會到社會有溫暖與光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