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罷免案連署6月7日將截止,然而罷團「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先前宣布退出,更換領銜人又未果,罷團召集人賴苡任聲請假處分,行政法院將開庭。

賴苡任主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二階段的連署書應該由連署人送件,而非僅由領銜人負責,因此,他要求中選會在連署截止日前,接受他代表連署人提交的罷免函及名冊,並依程序進行查對,若查對結果不足法定人數,中選會應通知他補提相關資料。
賴苡任表示,罷免案的進行不應因領銜人退出而中斷,呼籲法院保障連署人的權益。而中選會則堅持依法辦理,表示現行法律對罷免程序已有明確規定,任何變更需經由立法程序修法解決。
中選會強調,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案的領銜人是法定代表人,所有與罷免相關的文件,包括提案、連署及補件,均需由領銜人或其受託人遞交。中選會認為,現行法律明確規範罷免程序,無法繞過領銜人進行送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受理此案,並訂於6月3日下午2時30分開庭調查,傳喚聲請人賴苡任及中選會代表到庭。法院將針對雙方的主張進行證據調查,以釐清法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