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者:許文忠(勞動黨中央委員/大學教師)
2025年11月6日的台北,空氣中沒有節慶的歡愉,只有抗爭者的悲鳴。在人來人往的車站廣場前,一群本應在列車上服務大眾的台鐵員工,選擇了最沉重、最原始的抗議方式——絕食。他們以自己逐漸虛弱的身體,對著這個他們曾經信任的政府,發出最絕望的吶喊。他們不是在乞求憐憫,更不是在爭取額外的福利或金錢。他們僅僅是想為自己討回一個最基本的公道,問一個讓所有守法公民不寒而慄的問題:為什麼我們完全遵守政府法律的行為,最終卻被政府最高的司法機關,判決為有罪?

請不要將這則新聞,當成一場與你無關的勞資糾紛而輕易滑過。因為在這場絕食抗爭的背後,隱藏著一個足以顛覆你我對法治社會所有信賴的可怕劇本。這個劇本一旦上演,台灣任何一個安分守己的公民,都可能在未來某一天,因為一紙行政命令,就從「合法」墜入「違法」的深淵。這不只是一群鐵路工人的噩夢,這是對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法治信仰的公然挑戰,也是對我們每一個人未來安全保障的直接威脅。
故事的開端,清晰得如同一條數學公式。《勞動基準法》第37條,是政府以法律形式對所有勞動者的莊嚴承諾,條文明確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法律同時指出,若雇主有必要讓勞工在這些假日出勤,前提是必須「徵得勞工同意」。這條法律,是國會三讀通過的,代表著政府的意志與人民的共識。
2017年春節,台鐵產業工會的成員們,便是依據這條再清楚不過的法律,發起了「依法休假」行動。這不是突襲式的罷工,而是他們在體制內所有協商管道都宣告無效後,為了抗議長年以來人力不足、班表過勞的惡劣勞動條件,所採取的集體權利行使。他們只是單純地執行了法律賦予他們的「休假權」,一個寫在白紙黑字上的權利。
然而,本應作為勞工權益守護神的勞動部,卻在此刻選擇了背叛。它發布了一紙名為「行政指導」的公文,聲稱台鐵作為公用事業,其排班有「特殊性」,因此員工的休假不能直接適用《勞基法》的規定,必須回歸勞資雙方「早已排定」的班表。這道行政命令,猶如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憑空出現在法律之上。它在沒有任何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創造了新的限制,將勞工「無須出勤的法定權利」,巧妙地偷換概念,變成了「需要雇主批准才能享有的假期」。從這一刻起,政府機器已經親手為這群守法勞工,鋪上了一條通往「違法」的道路。
如果說行政機關的越權是這場悲劇的起點,那麼司法系統的崩壞,則是將所有希望徹底澆熄的最後一根稻草。起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們,扮演了法治守護者的角色。他們兩度判決台鐵產工勝訴,其判決理由堅實而有力,重申了「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這個最基礎的法治國原則。這兩次的勝訴,曾讓所有關心此案的人們相信,台灣的司法,依然是人民對抗政府濫權時,最堅實的盾牌。
但這份希望,在案件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後,被擊得粉碎。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局判決,做出了一個驚天逆轉,徹底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見解。更令人震驚的是,法官們做出判決的核心依據,不是國會通過的《勞動基準法》,而是勞動部那紙不具備法律位階的行政指導。這個判決,等於是台灣的最高司法機關,以最莊嚴的形式,向全國人民宣告:未來,行政官員的一張紙,可以比國會立法機構通過的法律還要大。
這不只是一次法律解釋的錯誤,這是對台灣整個憲政體制的背叛。它意味著,司法這道防止權力濫用的最後防線,已經選擇放棄抵抗,甚至成為了行政權力的延伸與幫兇。當法院的判決邏輯,從「法律條文怎麼寫?」退化為「行政機關怎麼說?」,那麼,你我手中的那本《六法全書》,隨時都可能在官員的「專業考量」下,變成一本僅供參考的廢紙。
這場由政府一手導演的荒謬劇,其處理過程充滿了令人無法接受的矛盾與不公。我們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四點血淚控訴:
第一點控訴:【位階顛倒的荒謬——法律向命令下跪】
法治政府的基石,是明確的法律位階。由人民選舉出的國會議員所制定的「法律」,其效力絕對高於行政部門內部的一紙「命令」。然而,在此案中,我們卻目睹了金字塔的徹底倒置。最高行政法院拋棄了憲法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選擇讓一部由國會三讀通過的《勞動基準法》,去向勞動部的一紙行政指導「下跪」。這不僅是法律適用上的錯誤,更是對民主制度的羞辱。它創造了一個可怕的先例:只要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它就可以繞過國會,實質上修改甚至廢除法律。
第二點控訴:【賞罰不分的荒謬——懲罰守法者,縱容違法者】
一個健康的社會,理應獎勵守法者,懲罰違法者。但在台鐵案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景象。勞工們嚴格遵守《勞基法》的條文行使權利,他們是「守法者」,最終卻換來了懲處與敗訴。而台鐵局作為雇主,長期未能依法補足人力、未能與勞工就國定假日出勤達成「個別同意」,實質上處於違反《勞基法》的狀態,最終卻在政府的保護下,成為了「勝利者」。這種賞罰不分的判決,等於是在告訴所有人民:遵守法律是愚蠢的,想辦法鑽營、甚至無視法律,才能得到政府的庇護。
第三點控訴:【無限上綱的荒謬——「特殊性」成為剝奪權利的萬用藉口】
「因為你們的行業很特殊」,這句話成為了行政機關與法院剝奪勞工權利的萬用藉口。然而,台灣哪個行業不「特殊」?醫院的護理師、科學園區的工程師、媒體的記者、物流業的司機,哪一個行業沒有其「特殊性」?如果今天可以用「交通事業特殊」來架空鐵路員工的休假權,那麼明天,是否就能用「經濟發展特殊」來剝奪工程師的加班費?用「維持治安特殊」來取消警察的休息日?當「特殊性」這個詞可以被濫用來作為權利侵害的通行證時,就意味著所有人的法定權利,都處於隨時可能被「例外」掉的危險之中。
第四點控訴:【角色錯亂的荒謬——本應是裁判的人,卻下場當對方的打手】
勞動部,其法定職責是保障勞工權益,作為勞資爭議中的中立仲裁者。然而在此案中,它卻完全站在資方(同時也是國營事業)的立場,發布對勞工極為不利的解釋令。而本應扮演最終裁判的司法機關,非但沒有糾正偏頗的行政命令,反而直接拿來當作判決的武器。這就像一場球賽,裁判不僅沒有維持比賽的公正,反而直接下場,幫助其中一方圍毆另一方球員。當政府體制內的制衡角色,紛紛放棄自己的職責,選擇為權力服務時,人民還能向誰去尋求正義?
這就是為什麼,台北車站前那群絕食者的身影,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關。他們用自己的飢餓與痛苦,為整個台灣社會敲響了警鐘。他們在警告我們,當法律的尊嚴可以被輕易踐踏,當政府的權力失去制衡,沒有人會是永遠的局外人。
今天,政府機器可以用一紙命令,將一群合法休假的勞工打成「曠職」的罪人。明天,它就能用同樣的模式,將任何它不喜歡的言論定義為「假新聞」,將任何合法的集會定義為「妨礙公共秩序」,將任何公民的合法財產,定義為「有礙都市發展的障礙物」。
我們絕不能讓絕食,成為人民與政府溝通的唯一語言。我們必須要求這場荒謬的鬧劇立刻停止。立法院必須修法補上漏洞,司法系統必須重拾風骨與獨立性,而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發出聲音,拒絕沉默。因為沉默,就是對這種制度性腐化的默許。這不只是一場勞工的抗爭,這是一場捍衛台灣民主靈魂與全民法律安全的保衛戰,不管你是什麼行業請前往支持,不再允許執政當局的玩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