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日前前往高樹鄉關福堤防進行廢棄物查緝,在成堆垃圾中發現一只貼有某家電器地址的紙箱,河川警察循線找到店家陳述意見,不久後即接到1張3000元罰單,業者陳錦隆怒斥,每天賣出貨品上百件,若買家都將外包裝隨意亂丟,那他罰單不就接不完,「生意也不用做了」。
談及此事,陳錦隆仍難掩怒氣的說,當天4名河川警察上門即拿出機器錄影,詢問這只紙箱是不是從他們店售出,他當場稱「是」;對方又說,包括紙箱及一堆塑膠、鋁製廢棄物都被丟在堤防邊,這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他反駁強調,紙箱上貼紙確實證明商品是從他的店內售出,但經營水電材料行每天賣出商品有時多達百樣,怎能確保買家都能不把垃圾亂丟;且店址在里港鄉,垃圾在十餘公里外的高樹被丟棄,加上紙箱回收還有錢賺,又沒錄到當場丟棄狀況,「怎麼證明是他丟的」。
「以為最多收到勸導單」陳錦隆說,沒想到開了張3000元罰單,友人建議走行政訴訟,但考慮耗時費力,最後花錢了事;但他不滿說,對方走的時候還建議,以後要把貼紙撕掉再賣,「若這件事真違規,那政府不就是教導犯罪」。
七河局副局長黃傭評表示,第一線同仁在掌握查緝證據後,會先找對方陳述意見,之後根據相關佐證移由主管機關裁處,若民眾有疑慮,其實可以依法訴願。
中時 林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