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有夫之婦和陳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多次到摩鐵發生關係,事後懷孕生下一女,吳婦才向丈夫坦承「女兒不是你的」,堅稱是和陳姓男友所生,慘被戴綠帽的吳夫怒告通姦,送驗DNA卻驚見孩子也不是陳男的,陳也喊冤說吳婦自稱已離婚,桃檢將陳予以不起訴,吳女則被依通姦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28歲的吳姓人妻,2012年就曾因妨害家庭遭判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婚姻告吹後改嫁李男,沒想到2016年又再度出軌,和37歲的男同事交往,甚至多次到摩鐵發生關係。
吳婦去年3月底生下一名女嬰,但丈夫卻越看越不像自己,吳婦發現紙包不住火,才坦承和陳姓同事外遇,吳夫不堪戴綠帽,怒告妻子和小王通姦。
陳男坦承2016年7月開始和吳女交往,連續3個月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但喊冤說吳女自稱已經離婚,雙方才展開交往,吳女的王姓乾爹也證稱當時看到2人狀似親暱時有私下詢問,吳女還說自己已經離婚了,他也如實轉達給陳男。
沒想到檢警送驗DNA發生驚人結果,女嬰和吳夫、陳姓小王都沒有血緣關係,親生父親另有其人。
桃檢認為,吳女堅稱是陳男的種,還說陳知道她已婚,但DNA鑑定卻打臉吳女,檢察官採信陳男和王姓乾爹的說詞,認定陳男不知情,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陳男則獲不起訴處分。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