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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楊姓女子網購4只戒指卻棄單兩次未取貨,造成賣家損失,因此遭起訴間接毀損罪。對此,律師透露,其實棄單「不會死全家」,一定是做了什麼白爛事才讓檢察官爆氣。
女子網購棄單2次竟遭起訴。(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律師簡大為在臉書分享指出,近期基隆一名楊姓女子在網路賣場上購買4只戒指,然後來回棄了兩次單,造成賣家264元的運費損失,被起訴間接毀損罪,直呼:「難道以後棄單真的會被告嗎?」
簡大為表示,棄單大多是主張鑑賞期,也是《消保法》明定的權利,如果動不動就毀損罪,恐怕沒人敢再網購。所以除非你真的很誇張,檢察官覺得你棄標完全是為了弄賣家,例如之前有個用3個分身帳號棄標59次的白目,才會真的被起訴。
但這起案件的楊女其實也才棄單2次,然後造成264元的損失,簡大為猜測,一定是這個被告做了什麼白爛事讓檢察官爆氣。他表示,上網一查發現,「111年度偵緝字第845號,是檢察官起訴的案號」,那個「 緝 」字,不是代表棄單,而是被告不來開庭被通緝。也就是檢察官至少找了她2次以上,但對方仍不出面開庭,讓檢察官直接暴怒通緝,進而影響到他對這件事的看法。
簡大為最後也呼籲:「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棄單雖然不會死全家,但珍惜生命,乖乖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