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主張修法反紅媒 學者:影響最大的網路影音為何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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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教授周韻采今日接受電訪表示,時力打算以中國勢力干涉為由,提出《廣電三法》等修正草案,加入「反紅媒」法條,事實上,現行法規早已規範陸資持股不得超過50%,而且現在最主要媒介是網路,不如好好規範網路影音平台。時力的舉動,很像是在抓小放大,刷存在感。

時力立委邱顯智今日於時力立院黨團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表示,時力黨團會再次提出《廣電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反滲透法》等反紅媒相關修法。

邱顯智說,《反滲透法》與反紅媒有關的條文,只有第7條規定「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邱顯智表示,前述條文主要規範媒體受滲透介入選舉、罷免、公投等,相關的刑責提高,但中國的滲透範疇,遠不只在選舉罷免等政治層面。為了要處理大陸滲透、控制台灣媒體接受其指導影響的問題,時力這次對反紅媒三法的提案重點,會落在對我媒體經營、間接經營與控制的限制上。

邱顯智指出,將推動立法禁止受中國黨政軍指示、委託、資助,或接受中國黨政軍一定金錢或其他財產上利益資助或補助的自然人、法人,禁止其直接、間接經營或控制廣電媒體,或擔任廣電媒體發起人、董監事或經理人,以及禁止製播、刊載或散布足以危害國家安全之捏造新聞或不實訊息。

周韻采指出,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早已規範陸資不能超過50%以上,不明白時力此時提出這樣的訴求為何?感覺很像是防疫期間不知道要問什麼,就隨便拿一個話題來吵,好像在刷存在感。

周韻采說,退萬步言,即便要規範受中國影響的陸資,但現在有線廣播電視、無線廣播電視都已經不是主要管道,現在最主要、流量最大的媒介是網路,時力不如想想怎麼去規範網路平台,而不要只針對早有規範的新聞媒體平台炒作,抓小放大。

中時 吳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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