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遭求償百萬! 陳水扁任訴代、替女打官司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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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日前於前夫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負評,意外證實兩人離婚,消息一出引發眾人關注,也讓陳幸妤過往一宗官司被挖出討論,當時她的診所被病患提告求償130萬,一審期間竟是由父親陳水扁出馬替女兒打官司,對此,陳水扁能否擔任訴訟代理人,可由審判長認定。

陳幸妤。(圖/中天新聞)

台南一名女子曾在2023年提告陳幸妤植牙、製作假牙違反注意義務,害她牙齒高低長短不一以及牙齒向外爆出,以身心受損為由求償130多萬元,一審期間,她的父親擔任訴訟代理人替女兒打官司,強調植牙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也符合一般醫療水準,並無醫療過失可言。

台南地院審理,引用台南地檢署起訴書,認定陳幸妤相關處置符合一般醫療常規、原告未能證明陳幸妤有醫療過失或是債務不履行,最終駁回;值得一提的是,當原告上訴二審時,陳幸妤便更換委任律師,未讓陳水扁繼續訴訟代理

陳水扁因貪案被判決有罪,法務部於2021年廢除律師資格,正因如此,他在陳幸妤案期間,僅能以訴訟代理人的身分代為答辯。

《自由時報》報導,律師施志遠提到,在民事訴訟程序中,雖然原則上應委任律師作為代理人,但根據《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第2條與第3條的規定,在一些情況底下,可由審判長認定,是否讓不具律師身分的親屬擔任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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