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市議員戴寧因涉嫌詐裡助理費目前羈押當中,檢方查出戴寧於3屆議員任期內,利用人頭不實申領超過500萬助理補助費,加上他犯後態度惡劣、未見悔意,檢方建請從重量刑,具體求處24年徒刑。
嘉義地檢署今年3月份,指揮嘉義市調站針對戴寧服務處、住家等地進行搜索,查出,她擔任3屆議員以來,涉用她的曾姓外甥女、郭姓前夫胞妹、郭的邱姓友人、陳姓男子當人頭,要4人將助理補助費領出來給她私用,共計不法所得518萬7774元。
嘉義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戴寧為民意代表,卻以其職務之便,在12年間以人頭方式詐領518萬餘元助理費,並請法院應考量戴寧擔任嘉市議員長達12年,敗壞官箴,違背社會大眾對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廉潔、公正、程序透明之要求及期待,她被查獲後猶矯飾卸詞,不僅矢口否認犯行,還將聘用助理事宜都推是父親所為,犯後態度惡劣、始終未見悔意,建請從重量處2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