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瑋姍私人提袋竟成警官酒後嘔吐袋 警政署祭出記過處分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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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日前到台北市某餐廳用餐,離開時將袋子遺忘在座位上,後來調查發現袋子被同桌的警政署高階警官帶走,但該名警官起初卻否認,後來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袋子已被該名警官當成嘔吐袋後丟棄,戴瑋姍不滿對方扯謊,憤而提告侵占遺失物、竊盜及毀損等罪,該名涉案警官今(2)日遭到記過處分。

警政署一名警官酒後竟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的袋子拿去當嘔吐袋。(資料照片/賴清德競選總統辦公室)

綜合媒體報導,戴瑋姍發現袋子忘記拿走後,請餐廳協尋,經調閱餐廳監視器畫面,確認袋子被同桌的警政署王姓警官帶走。

戴瑋姍聯繫王姓警官,但對方卻說是另名女賓客拿走,後來又改口袋子不知去向,戴瑋姍因而委由服務處人員向新北市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涉案員警抵達捷運圓山站後,酒醉嘔吐在戴瑋姍的袋子內,然後把袋子丟到垃圾桶。

警政署今指出,該案經初步調查,王姓警官於餐會結束時,由該餐廳人員交付打包菜及戴瑋姍遺留物品,但王姓警官不勝酒力,搭乘捷運返家途,隨意當成廢棄物丟棄,事後深感後悔,多次向議員表示歉意並願意和解賠償,但是戴瑋姍已委託服務處人員至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

警政署強調,有關本案員警酒後失序行為,絕不徇私護短,幹部應以身作則,隨時注意在外言行,以為表率,避免傷害警察形象,以維護警察優良風。

警政署說,該案涉案員警酒後涉嫌侵占遺失物、毀損等罪嫌,警政署已責飭轄區分局全力調查,如有違法犯紀,決不寬貸。有關王姓警官在外行為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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