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黑心油 279消費者提告求償3千萬 今僅判賠154萬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國內2014年9月起,陸續爆發強冠「餿水油」等連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中強冠黑心油重創台灣美食王國的國際形象,消基會代279位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強冠負責人和強冠及其下游廠商18家公司求償3364萬6060元,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上午宣判,判強冠公司及負責人葉文祥,和其他14家下游廠商共賠償172位消費者154萬8000元;維力食品、劉媽媽米食和這一鍋等3家廠商免賠。本案可上訴。

本案原本求償消費者共297人,訴訟中經過變化最後有279人求償,名目包括購買商品部分、非財產上損害2到3萬、精神慰撫金6到9萬元,法官審理後,有關購買商品部分,認定屬消費關係無關本件損害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每人判賠3000元,172人共51萬6000元,另依消保法判賠懲罰性賠償金每人6000元,172人共103萬2000元。

老牌油品大廠、高雄強冠公司,4年前購入屏東地下油廠業者郭烈成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攪拌而成的劣質油品,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引發黑心油全台食安風暴。

案經法院審判,2017年9月13日,葉文祥被依刑法285個「加重詐欺罪」,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摻偽假冒罪」,重判得坐牢的17年徒刑,和5年可易科罰金刑確定,創下我國食安案件史上最重刑度紀錄。

中時 王己由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