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21日下午按鈴控告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撲殺5月間在斗六江厝捕捉到的3隻流浪犬,其中1隻母犬剛產下7隻幼犬,母犬被殺,幼犬任由自生自滅,非常殘忍,違反《動保法》。防疫所表示,該3犬被居民指控有攻擊性,因此該所依法安樂死,保障居民安全。
台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指出,被撲殺的3隻狗並非在攻擊人時被當場捉捕,換言之非現行犯,所以沒有立即性危險之虞,卻在被抓後4小時遭施以安樂死,其中還有1隻剛生完7隻小狗還在哺乳期之中,讓幼犬失去母親照顧,行徑殘忍。
黃泰山說,黃姓動保義工一路跟隨,目睹3犬被撲殺並PO網,雲林縣府竟硬說是假新聞,否認撲殺,後來又承認,相關承辦人還因此遭被行政處分,但事涉刑責,一定要提告才能嚇阻違法撲殺。
雲林縣防疫所表示,該案是接獲屢遭狗攻擊的人檢具傷單通告,曾和動保團體協商說明,既然進入司法,雙方只能依事證在法庭上釐清。
中時 許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