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黑心海帶 上訴無罪更審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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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一對潘姓夫婦涉嫌以工業級原料「碳酸氫銨」將海帶泡軟、賣給傳統市場攤販,不法獲利近1.5億元,估計上千公噸毒海帶被國人吃下肚。高雄地院判決兩人各1年2月徒刑,上訴後逆轉改判無罪。沒想到該案經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時再度逆轉,兩人依違反食安法、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

判決指出,潘姓夫婦在鳳山區及大樹區從事海帶加工及販售長達10年,兩人先將海帶原料物浸泡在添加工業級「硫酸鋁銨」等溶液中泡至變硬後,撈起再泡進添加工業級「碳酸氫銨」及重鹼之溶液中,變軟後裝箱販售。每日產量約2000至3000台斤,每月約生產3.6公噸,估計2014年至2015年間,約有400公噸海帶結、海帶捲、海絨等海帶製品流入高雄市左營區、鳳山區、大社區之傳統市場等共49個攤商。

一審認定,潘姓夫妻使用多達5種非食用級添加物,各判1年2月。但二審法官卻認為,潘姓夫妻只是未取得查驗登記,所用添加物都是衛福部公告許可項目,逆轉將2人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工業用「碳酸氫銨」是皮革廠拿來泡皮革的軟化劑,含砷、鉛等重金屬,吃下肚恐傷肝腎。「硫酸鋁銨」同樣含有重金屬,對腎功能不好的人有可能造成鋁中毒。

高雄高分院更1審認定,潘姓夫婦違反食安法,各處徒刑1年、併科罰金90萬元,犯罪所得380萬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中時 袁庭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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