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去年在拍賣網站刊登訊息,指稱要販賣一條從韓國帶回的七星香菸,台北市政府接獲檢舉後對她裁罰3萬元,李女不服打官司,台北地院認為她因自用或贈送攜帶入境符合免稅數量的香菸,但決意販售就屬違法賣私菸,裁罰3萬元並無違誤,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李女在「旋轉拍賣」網站上開價1100元,刊登販售「韓國帶回七星香菸」的訊息,被民眾檢舉,而她也經網友提醒,去年7月8日自行刪除賣菸訊息,但台北市政府財政局仍以販賣私菸為由,對她開罰3萬元。
李女提告主張,她在免稅商店購買菸品回台灣符合菸品入境200支免稅的規定,且她有繳納機場稅,台北市財政局不能認定她的菸品是私菸;她也不知道在拍賣網站上賣免稅菸是違法行為,有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過失,請求法官撤銷處分,但遭駁回。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