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嘉義水上鄉12日凌晨,王姓男子拿水果刀殺害前女友的男閨蜜,他經送醫搶救不治,事後警方將王男依法送辦,檢方複訊後,13日凌晨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上午法院裁准。
據檢警調查,27歲黃女酒後跟陳姓男友人抱怨前任34歲王姓男友,陳男一怒為紅顏,把女方抱怨的經過po上網,想幫忙打抱不平,因此惹怒王男,2男在網路上互嗆相約凌晨3點多在柳林村一處鴿舍談判,旋即發生衝突,王男掏出水果刀猛刺陳男胸膛,導致對方重傷,送榮總急救後在12日凌晨4點多不治身亡,王男被逮捕後依涉犯《刑法》殺人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13日凌晨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避免他與其他證人勾串;嘉義地方法院13日上午裁准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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