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檢署今(2日)針對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加重誹謗案,正式提起第三審上訴。張淑娟因不滿近期晶華緋聞案判決過輕,痛訴承受4年身心煎熬,向檢方聲請上訴獲准。全案源自選舉期間未經查證的爆料,最高法院後續審理將成各界焦點。

這起爭議源於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周玉蔻為當時民進黨候選人陳時中助選,接連質疑蔣萬安身世,並在民視政論節目指稱,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曾與蔣萬安父親蔣孝嚴發生晶華酒店緋聞,蔡玉真也參與相關言論,引發外界爭議。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周、蔡兩人發布相關消息前未盡合理查證責任,內容涉及個人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構成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因此依個資法判處兩人各1年6月徒刑。對於一審結果,被告與檢方均提出上訴。
案件進入二審後,高院合議庭重新檢視兩人的犯罪情節及量刑標準,認為周玉蔻是整起事件的發動者與主要主導者,蔡玉真則屬於事後附和,兩人在案件中的參與程度並不相同,一審卻判處相同刑度,未能符合罪刑相當及平等原則,因此調整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