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昨(23)日進行言詞辯論庭,期間有大法官詹森林提出質疑,「難道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對此,前立委蔡正元也對詹提出3個問題,且質疑若過去不違憲的死刑都違憲了,基準點、理由是什麼?
《中國時報》23日報導,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指出,死刑制度是長期憲政秩序認可的,並且鑑於目前的憲政秩序及社會法價值未改變,多數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加上時空環境無改變,因此憲法法庭應維持死刑合憲。
對此,大法官詹森林則用同婚、通姦除罪過去被多數反對,大法官仍做出違憲的解釋來舉例指出,現在法務部表示多數民意反對廢死,「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或要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憲法價值?」
詹森林強調,在和民意有衝突或是意見相反的情況下,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可以向民眾闡述憲法價值,對此,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同婚議題是法益問題,且戀愛屬於個人自由,通姦除罪則是侵害配偶權,與死刑存廢涉及國家刑事政策,完全無法相互比較。
針對詹森林的說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24)日在立院受訪時回應,法務部立場是堅決主張死刑是合憲的,至於是否廢死,那又是另一個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但他也尊重大法官的意見。
蔡正元今日上中天新聞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與詹森林進行一場「法學對話」,同時提出3個問題。第一,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擁有主權,因此可制定憲法和成立政府,「主人是人民而非大法官」;第二。死刑是否違憲可以再討論,但《憲法》有哪個法條提到,一定要廢除死刑?那過去已有許多死刑犯都伏法,這些通通都違憲嗎?
第三,詹森林認為死刑有違憲之虞,《憲法》自民國36年實施至今,那這樣是否一直都在違反詹所謂的《憲法》?最後蔡正元也質問,若過去不違憲的死刑現在違憲了,基準點、理由是什麼?